记者昨天获悉,2008北京残疾人奥运会前后,我市又将有一批贫困残疾人“健步如常”——由市慈善总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实施的“健行”行动已经启动,这些贫困残疾人将在专家辅导帮助下安装普及型假肢,经短暂适应期后可以站立行走。
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弘扬慈善精神,体现社会慈善关爱,市慈善总会和市残疾人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这一行动。为确保成效,两部门联合出台了《镇江市区2008年慈善救助贫困残疾人“健行”行动方案》。方案规定,凡具有市区(含京口、润州、丹徒、镇江新区)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下肢严重残缺的残疾人,均可申请本次慈善救助。具体包括:1.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残疾人成员,其中包括城市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员;2.享受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残疾人成员;3.持有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家庭的残疾人成员;4.享受市区民政部门供养的农村“五保”待遇的残疾人;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在乡60年代精简老职工残疾人;6.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两倍)家庭残疾人。
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员可凭相关证件(如《低保证》《特困证》等有效证件以及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向救助对象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经村、社区调查核实后填写《2008年慈善救助贫困残疾人“健行”行动申请审批表》,报乡镇、街道及区残联初审并加盖公章,市残联审核后加盖公章,送市慈善总会审批。市慈善总会将把救助对象名单在“镇江慈善总会网站”公示,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将于2008北京残奥会前后由市残联负责组织实施到位。整个工作四季度结束。
据悉,今年全市范围内将有80名户籍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安装普及型假肢。救助标准为:大腿假肢安装费每例1800元左右;小腿假肢安装费每例1000元左右,全部由市慈善资金支付。(甘培华钱华明)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