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8月14日电 黄纪铭、记者陈典宏报道:昨天上午,记者在广西军区某海防团生活服务中心看到,二连给养员王浩把连队自产的16公斤茄子,通过团生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过秤和计算差价后,换回了连队所需的8公斤丝瓜和4公斤木瓜。
王浩告诉记者,自从5月份团里出台《连队自产蔬菜相互补充规定》以来,各基层单位吃不完的蔬菜可与其他连队互相交换,不用担心造成浪费了。
该海防团地处海岛,条件艰苦,土地贫瘠。有的连队地势平坦,土质适合种植辣椒、茄子、豆角等蔬菜,有的连队周边的沙质土地,则适合种植南瓜、丝瓜、木瓜等瓜果。这样一来,各连自产的蔬菜、水果就成了本连餐桌上的“老三样”,吃不完就浪费了。前不久,在团队开展的“我为建设节约型军营献一计”活动中,有官兵建议把各连自产的节余蔬菜拿出来相互等价交换,这样既能节约经费,又能丰富基层官兵的餐桌。这一建议很快得到团党委的认同,后勤部门经过论证,出台了《连队自产蔬菜相互补充规定》,要求:各连司务长定期把连队自产节余的蔬菜种类、数量及所需的蔬菜品种、数量上报团生活服务中心,而后再根据各连的蔬菜需求进行合理调整与搭配,确保各连节余蔬菜都有“下家”。
记者了解到,近一个月来,二连自产蔬菜节余千余斤。通过团生活服务中心,他们与兄弟连队进行“物物交换”,节约伙食费8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