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6日电 记者梁蓬飞、罗铮报道: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今天在介绍中国版权制度基本情况时说,北京奥运会开幕3天内,国际奥委会相关部门共检测到1600余起网络盗播奥运赛事案件,其中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同类案件只有100余起,仅占总数的15%,而发生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比例高达85%,这充分说明中国现行的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并行的双轨体制,在保护奥运版权方面具有特殊优势,且作用明显。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版权法律体系。但是,由于中国版权保护起步晚,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必须实施司法与行政并行的版权双重保护制度,这既有利于发挥司法在版权保护中的主导性作用,也有利于发挥版权行政执法便捷及时、程序相对简化、效率高的优势。
阎晓宏介绍说,自2005年起,公安部、原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广电总局每年都要进行一次维护版权联合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网络盗版行为,均取得了显著成果。北京奥运会开幕后,为做好奥运版权保护工作,国家版权局联合公安、通信管理部门、中宣部、中外著作权人机构、网站协会等单位,对一些转播奥运赛事的网站实时监控,及时处理了未经授权的盗播行为,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奥运版权。在此过程中,行政执法的优势十分明显,阎晓宏介绍说:“发生在中国境内的100余起网络盗播案件,每起约2个小时内就会被处理完毕,最快的一次仅用了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