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8月17日电 (记者董学清、许剑铭 )山东省政府日前与全省17个市政府签订了2008——2012年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以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考核来促进和加快生态省建设目标。
据山东省副省长李兆前介绍,为实现建设生态省建设目标,全省紧紧抓住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发展循环经济三大重点和结构调整、水资源优化配置、国土绿化、污染防治4个关键环节,健全机制,强化措施。
其中,采取签订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考核书就是一项有力措施。
山东是一个重工业偏重的经济大省,尽管这两年加大了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农业、绿色服务业的力度,但生态省建设任务依然艰巨。为此,山东省通过签订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考核书等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完善生态省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配套政策,力保今后5年生态省建设工作主要目标的实现。
根据目标责任,到2010年,山东省全面完成生态省建设发展和提高阶段的各项目标任务,到2012年,生态省建设得到全面发展,争取4个设区城市建成生态市,4个设区城市基本达到生态市标准,9个设区城市60%以上的指标达到生态市标准。
据介绍,自建设生态省以来,山东省坚持走以循环经济为重点的生态经济发展道路,初步形成了具有山东特色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循环经济综合试点体系;初步探索出一条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并重、城乡统筹与陆海统筹结合、改善民生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协调的生态省建设新路子。
今后,山东将每年投资约700亿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循环经济为重点的生态省建设。其中,主要的大项目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省政府确定的1000家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治理,全省60%的电厂、热电厂的发电机组脱硫设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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