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8月17日电(记者贺占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日前通报,新疆一企业在公路建设投标中因提供虚假证明,被列入交通建设诚信档案(又称“黑名单”),并取消一定期限的投标资格。
这份通报称:新疆宏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国道217线库如力-库车、省道210线库车-沙雅、沙雅-阿拉尔项目的管理与服务设施投标中,提供虚假证明且性质恶劣。
为此,新疆交通部门决定对该公司弄虚作假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将其列入交通建设诚信档案,同时取消其自通报之日起至2009年底前在全区交通行业的投标资格。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逐渐建立起“信用黑名单”档案制度,对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以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施工、监理队伍等,除按合同条款索赔、处罚外,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档案。
据介绍,建筑企业与个人一旦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交通部门在对其进行处罚期间,将限制其参与新疆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对严重扰乱公路建设市场的公路建设企业,将取消企业在新疆的公路招标资格。对守信誉的施工单位则在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等方面给予一定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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