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8月18日电(记者董学清许剑铭)山东省政府日前与全省17个市政府签订了2008——2012年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以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考核来促进和加快生态省建设目标。
山东是一个重工业偏重的经济大省,尽管这两年加大了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农业、绿色服务业的力度,但生态省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为此,山东省通过签订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考核书等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完善生态省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配套政策,力保今后5年生态省建设工作主要目标的实现。
根据目标责任,到2010年,山东省全面完成生态省建设发展和提高阶段的各项目标任务,到2012年,生态省建设得到全面发展,争取4个设区城市建成生态市,4个设区城市基本达到生态市标准,9个设区城市60%以上的指标达到生态市标准。
今后,山东将每年投资约700亿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循环经济为重点的生态省建设。其中,主要的大项目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省政府确定的1000家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治理,全省60%的电厂、热电厂的发电机组脱硫设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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