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8月18日电(记者程士华)以种植经济作物、销售保健品为幌子,安徽阜阳一诈骗团伙非法募集资金7000多万元。近日,该团伙骨干成员张学彤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其他团伙骨干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5月至2006年8月,以张学彤、刘鹏、马希山等人为骨干的诈骗团伙,采取虚假出资手段,先后成立阜阳市乐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阜阳幸之缘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乐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他们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种植瓜蒌、销售保健品为幌子,在安徽阜阳市、淮北市、淮南市、亳州市,河南郸城县,江苏省徐州市等地设立服务部,向社会群众非法募集资金,先后有3000多人次参与投资。至案发,该团伙共吸收集资款7310.9万余元,除向集资户返还5500多万元外,尚有1700多万元未能返还。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该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募集资金,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在实施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情节,遂依法判处张学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40万元;分别判处刘鹏、马希山等人15年以下、11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30万元以下、15万元以上罚金。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