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十八日电(李妍)小额担保贷款作为成功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如今在中国将得到进一步的调整。周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
对此,中国官方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调整的核心主题是,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充分发挥金融、财政和劳动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部门间政策有机联动和协作配合,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
通知指出,从二00八年一月一日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三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
并且,中国官方还扩大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借款人范围。在现行政策已经明确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的基础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此外,中国还提高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二万元提高到五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一百万元提高到二百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也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据知,中国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制度自二00二年开始实行,其设计的出发点是为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解决经济转轨时期历史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金融改革开放的深化发展,小额担保贷款逐渐成为下岗失业人员脱困致富的“加速器”和培养各类人才的“孵化器”,有力地促进了中国扩大就业调控目标的实现。
数据显示,二00二年以来,中国各金融机构小额担保贷款累计发放额达一百七十五亿元。近三年来,每年的发放额都超过四十亿元。截至今年五月末,小额担保贷款余额达七十八点九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累计安排贴息资金十九点三七亿元。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