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办法考核干部政绩 五成群众不满意 小心摘“乌纱”
本报讯(记者/袁丁实习生/许小乐)打破“唯GDP”的怪圈、引导官员“眼睛朝下”,广州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将更科学!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区(县级市)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本周开始实施,就业率、社保覆盖率等民生指标写入评价体系,群众满意度成为影响干部升迁降黜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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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价办法,广州12个区(县级市)被分为中心城区、新城区、县级市三个区域类型,分别设立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三种指标体系均由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生态环境四个指标组构成,其中经济发展指标权重都在30%左右,此外均增加了人均GDP、人均收入、社会安全指数、民主法制建设指数等民生指标。
据悉,广州市管的区(县级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区(县级市)法院院长、区(县级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今后都将按照新的评价办法实施年度考核。
根据办法,如果一名领导干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不满意率达到1/3,就会被定为基本称职;不满意率达到50%,就会被定为不称职。对于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只能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广州市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组织调整或者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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