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丹)8月19日,市教育局公布了铁西、和平、大东三个区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据悉,2008年沈阳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仍由各区县(市)政府负责组织,各区县(市)教育局具体实施公办小学和初中学区的划分工作,通过科学、合理地确定学区划分方案,确保本行政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02年9月1日前出生)都有公办学校的学位。各中小学校会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应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的规定,任何初中招生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公办学校学位公布之后组织进行。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由各学校负责,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凡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要全额录取报名学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可继续接受社会报名;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额录取的办法,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上述学校的电脑派位工作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实施。凡计划内招收的学生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方可享受指标到校、保送、推荐等招生政策,指标到校生分配名额将按初中招生计划落实。
公办、民办小学、初中均不得举办音乐、美术、体育的特长班,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不得在省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加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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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铁西区学位分配表(小学)
2008年铁西区学位分配表(初中)
2008年和平区学位分配表(小学)
2008年和平区学位分配表(初中)
热点学校要求:户口簿、房证两证合一;人户合一;学生与父母同住;房证、户口一年以上,同时具备以上条件。
2008年大东区学位分配表(初中)
注:107中学、振东中学、50中学、博才中学、不含学区内两证不统一学生;156中学不含借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