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李芳(化名)意外自杀1个月后,市民老李、老郭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张峰(化名),将他们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李芳名下价值百万元的一套房产及一辆小轿车。昨天上午9点半,这起蹊跷的遗赠纠纷案在(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由于原告没到现场,法院宣布休庭,择期审理此案。
遗产全部留给“陌生人” 老李告诉记者,2008年1月21日,女儿李芳意外自杀身亡。一个月后,2月21日,他们收到法院传票后,才得知女儿在死前留下了两份遗嘱。
记者看到,李芳在落款日期为2007年11月15日的一份遗嘱中写到:“自愿将名下的车、房子及屋内设施无条件赠送给张峰”;她在另一份落款日期为2008年1月3日的遗嘱中再次写到:“我死后名下所有财产、车、房子及屋内设施等一切都无条件赠与张峰。”
老李说,他家人不认识张峰,也从来没有见过张峰,李芳死前,认识张峰仅有3个月左右的时间。
遗嘱法律效力受质疑 老李说,李芳有精神疾病,他们质疑两份遗嘱的法律效力。老李在向法庭提供的答辩状上称,“据李芳的2005年5月份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门诊病历记载,自1994年因疲劳失眠,靠安定药物睡眠10余年,做了卵巢切除手术后,脾气大,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心理疏导。李芳至死之前一直服用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
李芳在2008年1月3日的遗嘱中还称,“因厌倦了生活和亲人的背叛,亲弟弟说要杀了我这贱货,还要踹断我的双腿……我无法面对现实,自杀死亡。”老李在答辩状上说,李芳遗嘱中所说的这番话是胡言乱语。
原告未到庭,法院休庭 昨天上午9点半,这起遗赠纠纷案在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而此案的原告张峰却没有到庭。原告代理律师称,张峰出差了,没法出庭。
记者看到,张峰在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中陈述,“在两份遗赠书中,李芳都明确表示了要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赠与原告的意思。李芳死后,其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仅为被告两人。为体现死者的真实意思,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并请求依法判如所诉。”
因原告没有到庭,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审理此案。
这起蹊跷的遗赠纠纷案,真相到底如何?将继续关注。 (新华网山东频道-济南时报)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