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杭州8月20日消息(记者王权实习记者曲美慧)从今年8月份开始,浙江省正式启动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新一轮认定。在新的认定标准中,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成为最核心的指标。
日前,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浙江省根据《办法》和《指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范围、主体和依据等方面进行了重新认定,通过认定的企业可享受15%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新《办法》突出了自主创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同时满足6项规定条件。
“新《办法》将促使高新技术企业更加重视研发新技术,从而形成良性循环,更好地推动企业向高集聚、高科技、高附加值转变。”业内人士认为,新《办法》对浙江省一些科技含金量高的中小企业来说更增添了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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