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临邑县临盘镇曹店村的杨万义将一面写有“实事求是、为民执法”的锦旗和一封饱含深情的感谢信送到了临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的手中,并激动地说“是法院给了我孙子第二次生命,是法院挽救了我这个面临崩溃的家庭,我一定要做好监管工作,不再给社会添麻烦”。
原来是该院法官在审理杨万义的孙子杨某抢劫一案中,坚持实事求是、司法为民的原则,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强化“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视当事人如亲人,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使一个濒临崩溃的家庭重获新生,在当地被传为佳话,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这也是该院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所取得成果的一个缩影。
被告人杨某,1991年3月25日出生在临邑县原营子乡(现临盘街道办事处)曹店村一个不幸的家庭,出生还未出满月,其母亲便因疾病离开人世。其父亲也因精神不正常属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无抚养能力,年幼的他只能和年迈的祖父、祖母相依为命,祖父、祖母对杨某痛爱有加,视为掌上明珠,辛辛苦苦把他养大,不幸的是,其祖父杨万义几年前又因得脑血栓留下了后遗症,行动不便,对孙子杨某疏于监管。今年三月的一天中午,年轻无知的杨某经不住他人怂恿,参与了一起抢劫案件,抢劫现金400元,走上了犯罪道路。得知自已疼爱的孙子锒铛入狱,杨万义顿感天塌下来一样。面对支离破碎的家庭,杨万义对今后的生活感到绝望,失去了继续生活下去的信心,并买下了大量的安眠药放到家中,悲剧随时可能发生。
案件受理后,临邑法院法官高度重视,迅速就具体案情进行了具体分析。通过走访调查,承办法官一方面迅速就案情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另一方面及时做杨万义的思想工作,使其逐步打消了轻生的念头,同时又免费为杨某指定了辩护人。院领导在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随即向办案人员做出了“要一切从实际出发,稳妥处理此案,既要挽救这个未成年人又要挽救这个家庭”的指示。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考虑到杨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属从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现,依法宣判其缓刑,并免除了罚金。宣判后,被告人杨某非常感动,表示一定要珍惜这次重新做人的机会,痛改前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报答社会,报告法官,报答祖父、祖母的养育之恩。杨某的祖父得知宣判结果后,悲喜交加,激动万分,遂出现了开头一幕。
近年来,临邑法院不断强化“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视当事人如亲人,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评判作为检验我院工作的重要标准,时刻带着对当事人的真感情,关注当事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司法需求,在办案的过程中维护其正当权益,体恤其正当要求,顾及其切身感受,切实增强了司法的“亲和力”和“感染力”,让司法真正贴近百姓、服务群众;并在保障民权、实现民愿、救济民生等方面狠下功夫,使司法为民的措施更加完善、纠纷解决手段更加多样、便民服务方式更加快捷,从而确保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期盼真正能够实现。(杨武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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