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1日电(记者张晓松)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通报了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柏家沟煤矿“8·18”瓦斯爆炸事故,同时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008年8月18日8时50分,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柏家沟煤矿二水平301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当班下井81人,事故区域37人,经全力抢救,先后抢救出14人,其中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截至20日17时,该事故已造成21人遇难,12人受伤,尚有4人下落不明。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王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下落不明人员,核查入井人数,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并指派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王树鹤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赶到事故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援工作。
柏家沟煤矿为股份合作制小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每年10万吨,属低瓦斯矿井,斜井开拓,中央边界式通风。经初步分析,该矿301回采工作面通风管理不到位,造成瓦斯积聚,工作面违章放炮产生明火,引起瓦斯爆炸。瓦斯爆炸事故的具体原因还待进一步调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这起事故的发生,反映出该矿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采掘布置不合理,现场管理混乱,瓦斯管理不到位,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失效,教训极为深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放炮管理,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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