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近几年来,重庆市各级人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努力和工作,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呈现出规章制度明确、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落实、工作稳步推进的良好局面,其中从2006年起,重庆市就在全国首创设立了乡镇人大办公室。
据介绍,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和加强了乡镇(街道)人大组织机构建设和配备落实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工作。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全市现有乡镇876个,配备专职人大主席的有825个,其中740个乡镇设立了人大办公室。而在设立了人大办公室的乡镇中,单设的有314个,挂靠党政办的有426个,共配备专职人大办公室主任242名、兼职办公室主任371名、专职工作人员88名、兼职工作人员412名。同时,在现有的127个街道中,配备专职人大工委主任的街道有88个,115个街道设立了人大办公室,落实专职工作人员58名、兼职工作人员94名。
“与此同时,我市还加强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日趋规范。”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代工委主任彭光庆称,除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重庆市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和印发了《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范本)》外,各乡镇(街道)人大均建立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职责、人大办公室工作职责,以及相关工作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措施的落实,促使了全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更加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廖灿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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