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南昌市卫生局收到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建议在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情况专题报告中予以补充内容的意见》的函。这是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依据监督法规定,在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情况工作报告前,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后,将各方面对该项工作的意见汇总,交由政府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的具体步骤之一。
农村医疗卫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近几年来,南昌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南昌市乡镇卫生院建设实施方案》,在2005、2006年两年中,多方筹资9700多万元,用于86家乡镇卫生院维修、改造、新建房屋和购买医疗设备等。全市乡镇医疗服务机构的硬件建设得到了改善,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否也得到缓解?年初,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的建议下,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情况工作报告列为今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之一,以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卫生工作的监督,推动农村卫生工作的不断发展。
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提交的《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并以办公厅下发文件通知实施。8月7日、8日,按方案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燕平的率领下,在南昌县塘南镇、幽兰镇村卫生所、青山湖区罗家镇中心卫生院、扬子洲乡村卫生所、新建县西山镇中心卫生院、石岗镇村卫生所、湾里区招贤镇卫生院和愣上村卫生所等部分乡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通过采取听取当地政府工作汇报、分别召开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所医务人员以及村民代表座谈会、视察乡镇和村卫生所建设等形式、方法,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到:全市已基本形成“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基础”的三级农村医疗卫生网络,农村“半小时卫生服务圈”基本建立,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受到群众的好评。特别是自2003年起,南昌县成为南昌市首个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全市农村实现了全覆盖,并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统一补偿标准,乡、县两级定点医院机构补偿比提高到80%和65%,分别比省里的规定高出5个百分点,截止今年6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率达60.62%;参合农民一次性报帐率90%。真正让农民得到了实惠。
同时,调研组了解到农村卫生工作还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主要是:①全市乡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呈现总量少、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缺少的现象。如,某地乡镇卫生院非医学学历人员占31.24%,无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26.56%,卫技人员学科专业单一,专业结构失衡,其护理、药剂、公卫等人员比重偏小,即使医生当中也多为内科医生,妇产科、麻醉人员甚至没有。该地各乡镇卫生院均未设立产科,尚不能开展上腹部手术。②村级公共卫生基本无人过问,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质量难以保证。由于乡镇和村级没有安排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再加上村卫生所医务人员无稳定的工资收入,没有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其劳务报酬主要靠药品差价来获取,其工作重心放在诊治疾病上,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便出现真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不顺。虽各地都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乡镇也设立了农医所,但由于农医所人员多为乡卫生院、乡政府、乡财政所等人员组成,其编制、工资等关系不在农医局,造成农医局对农医所人员管理不顺,影响了农医所工作的开展。④在两年的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原计划3977.05万元购买医疗设备,通过招投标实际开支3024.52万元,节余952.53万元。而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在新建、维修改造房屋时,由于规模超前等诸多因素,而负债较重。据反映,某县乡镇中心医院房屋建设负债就达600余万元。
为督促农村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向市政府职能部门提交了建议函,建议市政府在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前,应按照《南昌市乡镇卫生院建设实施方案》规定的“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原则,将乡镇购买医疗设备节余金额全部返还乡镇卫生院,让其偿还房屋建设的债务,以减轻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的经济负担的问题,确保乡镇卫生院建设得到真正加强。对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有关乡村医生老有所养的保障、乡村医院的技术人才缺乏以及医务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困难和农村医务人员工资等问题,市政府在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中,应重点给予明确答复,并制订切合实际的具体措施,以更好更快地推进农村卫生工作的发展。(刘健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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