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信息报)供稿
全国最大穿山甲片走私案昨昆明开审
6年时间,3万3千多只穿山甲(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残害!20余吨穿山甲片通过云南边境地区被走私贩卖,经济价值达2000多万元。这是一条精心编织的穿山甲走私链,流经数国,再由云南发往全国各地。
昨日,昆明中院开庭对该团伙的8名成员进行公审,检察机关分别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对其提出指控。庭审中,“老大”当庭翻供,推罪“马仔”;几乎所有被告都表示忏悔,称不懂法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法庭未当庭宣判。据悉,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最高可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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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老板审判席“现身”
昨日上午9时30分,昆明中院的五法庭外站满了人,有被告家属、普通市民、媒体记者,还有全副武装的法警。全国最大的穿山甲片走私案将在这里开审。由于要求旁听的人员太多,法庭选择性的允许一部分家属进入。8名被告的十多名辩护律师出庭,虽然辩护席上加了很多椅子但仍不够,几名辩护人被迫坐到旁听席上。
“带被告入庭!”随着审判长的一声令下,走私团伙的核心人物李觅炜,连同其他7名被告被带上法庭。李觅炜,40岁,湖南祁东人。记者看到,这个活跃在云南边境疯狂走私珍稀动物的老板中等身材,稍胖,像个儒雅的文化人。据悉,他是个神秘人物,轻易不出面,买家、卖家都不亲自去接头。对内也多是电话联系,就算是负责运输的田开祥也没见过这个老板的面。
谁也不会想到,这个颇有绅士风度的老板,自2001年到2007年6年时间,带领他的手下走私穿山甲片达20多吨,直接经济价值2000余万,创下全国穿山甲走私案之最。 昨日,检察机关仅就已扣押的1590公斤穿山甲片对几名被告提出指控,其余的因证据未到位,并未涉及。这起跨国走私大案是如何侦破的呢?
案发
矿泉水纸箱里发现惊天大案
2007年3月,中缅边境,我省普洱市森林公安局孟连分局的公安人员在例行检查过程中,一个普通的矿泉水纸箱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纸箱被打开后,他们惊呆了——全是穿山甲片。
根据警方此前掌握的信息,边境上活动着一批以开小卖部、网吧等为掩护,实际可能从事野生动物走私与贩卖的人员。省森林公安局决定成立“4·16”专案组展开全面调查。2007年7月10日,省政法委将此案列为省委督办案件。
专案组从邮局入手,经过排查筛选,将怀疑重点放在邮政局职工罗玉东和一个绰号为“响锣”的人身上。通过对两人的密切监控发现,两人正是冒名偷偷邮寄穿山甲甲片的作案人。
直接作案人找到了,民警并未惊动两名犯罪嫌疑人,而是顺藤摸瓜、层层深入,欲找出他们的幕后指使人。终于,民警发现一个特殊的人。这个人名叫李觅炜, 2001年曾因走私穿山甲甲片被云南省西双版纳洲森林公安打击处理过。 侦查员发现,李觅炜在孟连县经营了一间网吧,在他的网吧周围有很多条件较好的出租屋,但李觅炜却租住在离网吧很远的一个偏僻的村落。而且,邮政局职工罗玉东和“响锣”等人经常去他那喝茶。种种迹象显示,李觅炜很可能就是这个走私团伙的核心人物。
手段
买通邮局工作人员邮寄穿山甲片
就在专案组的调查取证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时,李觅炜、罗玉东以及“响锣”等人突然停止了活动。是他们嗅到了危险,还是另有原因呢?如果嫌疑人就此收手,目前掌握的走私犯罪证据还不足以将他们绳之以法,侦察员们不禁都捏了一把汗。
原来,连续多次的货物丢失让李觅炜、罗玉东提高了警觉。暂停了近一个月后,他们认为风头已过后,又寄出了一批甲片,不过,这一次甲片不是寄往安徽亳洲、河北安国等地,而是通过“响锣”将货先邮至昆明市某邮政局。2007年7月16日下午,甲片被运呈贡某园艺有限公司苗圃大棚中藏匿,之后又装到一辆物流车上,准备运走。为了人赃并获,民警们决定对货物24小时跟踪监控。
通过对被查缉的几批货的流向分析,一条长达数千公里的穿山甲甲片走私、贩卖、运输的犯罪链铺展在专案组面前:穿山甲片从境外走私进入普洱市孟连县后,通过邮路、物流等途径,经昆明转运到安徽亳州、河北安国等地进行销售。走私、出售、运输、贮存、包装、配送、收购,分工明确,环环相扣,连接紧密。此时,所有涉案人员都已在专案组的掌控之中,并且证据在握,抓捕时机已经成熟。
8月14日凌晨2时左右,正在家中客厅看电视的李炜被民警抓获。民警们在他的家中搜出了10件甲片。
10月24日,李觅炜、陈海江、刘建国、周守明、田开祥、罗玉东、“响锣”、及买家王建伟等,从源头到尽头每一个环节的主要嫌疑人全部落网。全案共查获穿山甲片1590公斤,扣押作案汽车4辆,冻结涉案赃款40余万元。至此,“4·16”走私大案成功告破。
惊人
6年3万多只穿山甲被残害
调查显示,一只穿山甲大约能剥下600多克甲片,而该犯罪团伙自2001年来通过云南边境地区走私贩运的穿山甲片达20余吨,相当于33333余只穿山甲被残害。直接经济价值达2000多万元,数量之大,前所未有。
公安机关查明,该走私集团长期活动在云南省边境一线。动物制品从印度、泰国、泥泊尔、老挝等国家流入缅甸,再经缅甸的佤邦第二特区走私入境。是一个多条供销线路交织在一起,集走私、非法出售、运输、贮存、包装、配送、收购为一体的犯罪网络,在暴利驱使下形成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供求稳定的团伙犯罪。李炜从境外收购甲片的价格每公斤大约500-650元人民币,卖给药材老板的价格为每公斤750-800元人民币,而从药材市场卖出的价格则可高达每公斤900-1000元,暴利的驱使极大地刺激着甲片的非正常流通和交易。
庭审
老板当庭翻供 推罪马仔
此前,李觅炜曾供述,通常是由他电话联系好卖家后,指使陈海江和刘建国到缅甸看货。二人看好货后也不急着买,回来报告。李觅炜决定买货后把钱汇到对方账户,并指使周守明去运回孟连。周守明也不亲自去,安排手下田开祥去。运回后通过邮局职工罗玉东、“响锣”(本名相罗)以邮寄的方式将货发给买家。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李觅炜、陈海江、刘建国、周守明、田开祥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告罗煜东、相罗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王建伟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不是我指使陈海江和刘建国去看货的!他们不是我的手下,我们三个人是合伙关系!”昨日,李觅炜当庭翻供。他说他不是所谓的走私老板,他开网吧,也一直做药材生意,穿山甲是名贵药材,“在国内(黑市)很好卖”,就和陈海江、刘建国商量合伙作“这个生意”。
陈海江和刘建国针锋相对,他们说和李觅炜是老乡,去看货只是帮老乡的忙。“李觅炜答应给我们好处,但实际上也没有得到好处”陈海江说,“他才是老板,是主犯”。二人的辩护律师也表示,他们只是去看货,看完就回来了,并没有组织人去运输,不应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8名被告均称不知行为是犯罪
“我不知道做这个事这么严重,不知道犯罪,以为抓到就是罚点款。”有着大专文化的李觅炜如是说。其他7名被告均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很后悔”、“不懂法”、“不知道犯罪”成为了他们在法庭上的口头禅。
周守明说他不知道穿山甲是珍稀动物,李觅炜让他帮拉货,他就找了田开祥。只是叫田去拉,没有让他怎么拉,过关卡什么的都是田自己处理。因此不构成走私罪。检查机关随即拿出证据反驳道,李觅炜给周守明的运费是每公斤16至20元,而周守明给田开祥的是每公斤10元。差价全让他赚了,而且“有什么普通药材能享受到这种待遇?!”
“很后悔,不该贪小便宜!”田开祥说。他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国平担任他的辩护人。耿律师认为,检查机关指控罪名错误,田开祥没有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而应定性为走私普通货物罪。他说,穿山甲片作为一种珍贵动物制品,同时也是一种名贵中药材,并非为我国所禁止进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口货物目录》中,并无珍贵动物制品这一名目。本案中,被告为办理相应手续就将穿山甲片偷运进境的行为无疑已经构成了走私,但由于穿山甲并非我国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只应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邮局职员罗煜东、相罗都承认利用职务之便帮李觅炜寄过穿山甲片。但称“没得到任何好处!”检察官问“那为什么要去做呢?”他们无言以对,半天才说是为了“帮朋友”。检查官称,证据显示,他们得到好处了,每邮寄一公斤得到1块钱。而买家王建伟的律师表示,穿山甲片还没到王手里就被查获了,因此属于犯罪未遂,应从轻处罚。
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最后陈述时,8名被告都表示不懂法,不知此事的严重,希望法庭从轻处罚。因案情重大,法庭宣布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链接:穿山甲,我国二级保护动物。据统计,我国穿山甲在5万-10万只之间。估计广西尚存990只,云南1700只,多数省份不超过5000只,属于濒危野生动物。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走私穿山甲16只以上或涉案金额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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