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亮点
本报记者 袁定波 刘百军
近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上,各位高检院领导同志在赴联系点检察院调研后一致表示,“通过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我们听到了真话,了解了实情。
”
轻车简从下基层转变工作作风 今年7月,高检院制定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同志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暂行规定》,并确定了25个基层检察院作为高检院领导同志的基层检察院建设联系单位。
很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来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调研;常务副检察长张耕来到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副检察长邱学强、王振川、朱孝清、孙谦、姜建初,政治部主任张常韧,高检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王建明,分别到自己联系的基层检察院展开调研工作。
各个调研组轻车简从,没有当地领导的陪同,随员不超过4人,车辆不超过3台。调研组在检察院食堂与基层干警一同就餐,联系点检察院没有食堂的,就在驻地吃工作餐。
调研中,各个调研组普遍召开了检察干警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公安、法院、司法局、律师、人民监督员以及企业代表座谈会,前往当地党委、政府,听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的调研组采取谈心走访、接待群众来访等方式,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了解实情找问题启发工作思路 检察机关必须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是各位领导同志在调研中产生的共同感受。调研显示,面对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面对法律监督实践提出的新课题,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迫在眉睫。现在的执法工作越来越专业,检察官仅凭一腔热情已难以适应,迫切需要加强专业化建设,加强实战训练,尽快提高办案技能。
研究制定科学的检察业务工作考评体系,是基层检察院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很多基层检察院反映,现行考评体系中有很多考评方式、数字指标不符合检察工作实际,不符合司法规律,建议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建立统一、科学、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的考评体系。
促进检察机关规范执法,是各位高检院领导调研中思考得比较多的问题。有的调研组通过抽查卷宗材料发现,有的基层检察院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法律文书撰写不规范、内容简单、缺乏分析论证以及审批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因此建议在过去三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建设。
高检院党组决定,对调研中发现的事关检察工作大局、带有共性和普遍意义的问题进行充分梳理和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使高检院的决策部署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基层检察工作的实际,真正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完善领导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 高检院领导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受到了基层检察院、基层干警以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联系点检察院的干警们认为,高检院领导深入基层检察院联系点潜心调研,听取基层意见,真心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大大拉近了与基层检察干警的情感沟通。
联系点检察院所在地的党政领导认为,高检院领导同志联系基层检察院深入调研,是上级院体察下情、听取基层意见、推动工作的有力措施。
参与调研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同志能够直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希望高检院将这一好做法坚持下去。
全国检察机关80%的人员在基层,80%的案件在基层,80%的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在基层。高检院领导同志表示,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高检院领导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面对面指导,心贴心帮促,继续帮助基层检察院总结经验,排忧解难。要把做好上级检察院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检察院工作,作为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的有力抓手,作为上级检察院领导干部转变作风的有效途径,作为上级检察院心系基层、服务基层的具体举措,切实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