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抗震救灾以来,四川省已有191人因从事侵害灾区群众利益、危害灾区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活动,被检察机关批捕,另有97人因同类原因被检察机关起诉。昨(21)日,省人民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今年以来的全省检察工作,透露了上述信息。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道明、韩忠信、王宇坤,秘书长袁本朴出席汇报会。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报告说,今年以来,各项检察工作在攻坚克难中稳步向前推进。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全省检察机关针对震后的办案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加强办案指导协调;针对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和灾后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在抗震救灾中同步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部分重灾区基层检察院还开辟了灾区群众涉法涉检信访“绿色通道”,引导灾区群众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今年检察工作的另两大突出特点。1-7月,全省共批捕刑事犯罪人员21557人,起诉23202人;全省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99件1191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3件278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9亿余元。
今年四川省检察机关还强化了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统计显示,1-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559件,同比上升17.9%;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99件;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149件(次),已纠正145件(次),同比均上升1.2倍;依法纠正漏捕479人、漏诉274人,同比分别上升18.6%和16.1%。
听取汇报后,在座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在川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对今年以来的全省检察工作给予了肯定。他们要求检察机关,要继续坚持依法办案,强化证据意识,特别要在灾后重建中更好地发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职能作用。(记者陈婷)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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