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东升通讯员王纯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举行了第二届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包括“新温州人”(外来在温务工人员)蒋忠伟在内的来自社会各界的11名人民监督员分别从鹿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洁手中领到了鲜红的任命证书。
蒋忠伟是浙江兰溪人,1991年来温务工至今,是温州泰马鞋业有限公司的一名技术员。因工作表现十分出色曾被评为“温州市百名优秀进城务工青年”,并任区七届人大代表,此次他是温州市首位被选任为人民监督员的优秀“新温州人”代表。
据介绍,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9月开始在各级检察机关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检察机关为了防止和纠正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执法不公的问题、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完善检察机关外部监督机制的制度。人民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等“三类案件”以及立案不当、超期羁押、违法搜查扣押、不依法给予刑事赔偿和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办案等“五种情形”进行监督。
鹿城区人民检察院自2004年开展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以来,共有20件30人职务犯罪案件进入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后,同意拟决定意见18件27人,不同意拟决定意见2件3人,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8月,第一届人民监督员任期届满。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换届选任为契机,探索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新方式。通过民主推荐、资格审查、征求意见、考察确认等程序,鹿城区检察院确定了第二届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11名,由该院检察长以议案形式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鹿城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根据鹿城区检察院提请的议案,顺利通过对11名人民监督员的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