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宏颖)8月22日,沈阳市召开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春明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配合,确保圆满完成经济普查任务。
会议总结了沈阳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情况,全面部署了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并表彰了农业普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顾春明代表市政府与各区县(市)代表签订了经济普查责任状。
本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沈阳市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掌握全市产业组织、结构、技术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市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耗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准确把握全市经济发展状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顾春明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搞好经济普查,可以客观准确地反映沈阳市振兴发展的最新成果,有助于科学地谋划全市未来发展,为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为沈阳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重要参考,并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高标准完成经济普查任务,要突出重点,抓好试点,依法普查,保证质量。
顾春明强调,经济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明确责任,强化配合;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为圆满完成普查任务奠定坚实基础。要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监测和统计队伍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的要求,认真履职,发挥作用,加强配合,确保圆满完成经济普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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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普查每5年开展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2008年,我国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标准登记时间为12月31日。
沈阳市本次经济普查的对象包括在沈阳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覆盖19个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和875个行业小类,涉及全市各类普查对象30余万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消耗、科技活动和信息化情况等,基层表种50多种,指标达130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