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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水动产质押业务 受托监管质押物被离奇“调包” |
质押物被离奇"调包" 全国最大仓储企业面临千万元索赔
文/图 法制网记者 韦文洁
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
这个舞台上魔术师逗观众一乐的游戏,让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下称中储公司)这个全国最大的仓储企业在现实中遇到了。
中储公司三年前开展了一项新业务,介入一种全新的金融产品:动产质押业务。即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提供相应的质押物作担保。这个质押物就存放到中储公司的仓库中,仓库监管质物。
中储公司除了对货物负有保管责任以外,还要对银行负有监管保证责任。自然中储公司获得的利润要高于一般的仓储业务。
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该公司沈阳东站仓库(下称东站仓库)的第一单生意,就出了意外。存储在仓库的质押物偶然间被发现“调包”。清单上载明的“冰箱”、“空调”,竟变成了木头框、草袋子、塑料薄膜泡沫等填充物。价值近千万元。
千万元质物缺失
8月23日,东站仓库总经理李刚向记者谈到这起案件,仍心有余悸。
2005年3月17日,质权人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支行(下称广发行沈阳支行),与出质人沈阳泰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泰鑫公司)、沈阳欣达商贸有限公司(注:两出质人为一套经营人马,两个牌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以及质押监管协议基本相同,以下对两公司合称为泰鑫公司)分别签订了1500万元、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和质押物价值为1000万元、3000万元的《最高额动产质押合同》。同一天,东站仓库、广发行沈阳支行分别与欣达公司、泰鑫公司签署《质物监管协议》(由银行提供),约定东站仓库为质押监管人,对上述两公司提供的质押物进行监管。
而此前的2004年12月,为了开展这一新型业务,广发行沈阳支行已把泰鑫公司引荐给了东站仓库(当时广发行规定,做质押业务必须到中储等大公司),东站仓库与泰鑫公司签署了《仓储合同》。
对监管过程当时三方约定:仓库上两把锁,泰鑫公司和东站仓库各安装一把锁,货物入库出库必须三方人员同时到场,方可开锁入出库货物。货物质押期间泰鑫公司可以串货,东站仓库控制质押下限。
“谁也想不到,这起千万元质物缺失大案的出现,竟缘自一起意外的查封。”东站仓库总经理李刚向记者介绍:
2006年1月23日,因泰鑫公司拖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逾期借款,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浦发银行的申请,查封了泰鑫公司在东站仓库的质押物3365件。因为这起意外的查封,才牵出了这起质押物缺失千万元的大案。
3月22日一早,东站仓库安全员王敬权巡视时发现,8号与24号库夹道内出现了15条草袋子。而仓库是全封闭式的,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这一发现引起东站仓库的警觉。
获悉这一情况后,4月30日开始,广发行沈阳支行、东站仓库、泰鑫公司三家人员同时到场,对质押物进行盘点。31日上午发现有些质物的数量对不上。午休过后,参加盘点的泰鑫公司的3名保管员和四五名装卸工不辞而别。由于仓库的大门是泰鑫公司和东站仓库各持一把锁,缺少哪一方,所有的人都无法进库。无奈,盘点工作只好中止。
2006年5月9日下午,在广发行沈阳支行的催促下,泰鑫公司派出一个人开锁,东站仓库与广发行西塔支行(与沈阳支行是上下级关系,当时负责具体业务,记者注)对质物开始了联合盘点。
由于泰鑫公司的装卸工未到,东站仓库指定自己的装卸工倒货。装卸工刘波在家电库房搬运一个空调机时,感到货物奇轻。李刚马上打电话请西塔支行方化宇行长来到现场查验。打开纸箱,让方行长大吃一惊的是,里面装的竟然是空壳样机。而再打开一个纸箱一看,里面装的不是空调,而是多个小型风扇,明显与外包装规定不符。
在随后的盘点中,工作人员不断发现,有以木头、草袋子、塑料薄膜泡沫等填充物冒充空调的,甚至有一个纸箱子纯粹是靠用木头订成的支架来支撑。
据工作人员现场统计,仅2005年2月1日入库的价值4.8万元的13台LG空调全部是空壳;总价值14万元的22台LG空调仅一台是真货,其余均为空机壳……
2006年6月29日,沈阳中院委托辽宁华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泰鑫(欣达)公司存储于东站仓库中3000万元的质押物进行盘点评估。
2006年9月21日,沈阳中院到东站仓库查验假货。因为评估公司不可能对上千万货物一一开箱,他们就做了一个方案,按外包装的重量过秤。特别轻的,与外包装重量不符的,被视为假货。并参照同年4月30日提供的质押物清单计算,泰鑫(欣达)公司缺失的质押物价值总计高达一千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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