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当人头 台检方称列陈致中被告不过份
台海网8月25日讯 今天清晨自美返台的陈致中夫妇,十五日即因涉嫌洗钱被台北地检署列为“他”字案被告,后来洗钱案并到特侦组侦办仍列被告,加上境管通报;特侦组传讯两人二十九日开庭,讯后应会循他舅舅吴景茂前例,将两人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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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致中今天清晨自美返抵桃园机场。
据台媒报道,特侦组发言人朱朝亮表示,检察官仍会依照传票上的时间,传唤陈致中夫妇二十九日上午到案侦讯,不会因为两人已返台而改变,也不会在机场拘提两人;不过若陈致中夫妇要求提前侦讯,检方可以提早开庭。
陈致中、黄睿靓美国纽约搭机返台前向守候的媒体记者大吐苦水,把洗钱责任推给吴淑珍。
陈致中表示两个人是“单纯的人头,只是被支配、指示的角色,其他一概不清楚。”黄睿靓认为检方未经传讯他们,即将他们列为被告,“太超过(太过分之意)”。
朱朝亮表示,陈致中夫妇在瑞士拥有巨款,却对来源交代不清,又承认是吴淑珍的人头,自愿当他人的人头帐户本来就违法,把他们列为“他”字案被告,于法有据,不会“太超过”。
其实,七月三十一日台“外交部”接获瑞士提供的黄睿靓帐户疑涉洗钱资料,八月一日转交“法务部”,“法务部”经“高检署”责成台北地检署与瑞士检方联络司法互助。
台北地检署八月五日签分“助外”字案,由主任检察官庆启人前往瑞士提供司法互助;庆启人从瑞士返回后,台北地检署十五日分洗钱“他”字案,将陈致中、黄睿靓都列为被告。
特侦组分案侦办扁家洗钱案后,台北地检署将案件移送特侦组并办,陈致中夫妇仍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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