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多项举措治理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
大头照上报纸电视等多措施并举 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南京闯红灯者被曝光至今无人投诉
□晨报记者 徐 翔 实习生 潘凌飞
26日,上海市交通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透露,截至8月底,全市交警已累计处罚“二乱”(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乱骑行)违法行为778万余起,今后,上海交管部门将对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照、摄像,并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进行曝光。
早在半月前,南京已试行这一政策,当地三个电视栏目、七家报纸、一家专业网站都曾持续播出或刊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照片,《南京日报》、《金陵晚报》更是每天至少刊登5张违法者照片,并且有的媒体以“曝光大头照”来命名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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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当地交管部门介绍,自曝光措施执行以来,行人乱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多数市民赞成这一措施。而且这一措施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好评,不乏有一些城市的交管部门在南京市进行暗访考察。
交管部门
行人闯红灯被制成展板曝光
近日,在南京淮海路路口,交管部门设置了一个“行人违法闯红灯”交通违法曝光台,曝光台由“违法行人”与“交通事故”两个部分组成。不少等红灯过马路的行人纷纷驻足观看曝光台。昨日,部分南京市民向记者表示,就应该这样曝光,让闯红灯的人感到脸红,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把行人违法闯红灯制作成展板曝光只是组合拳中的一项。”昨天,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宣传科科长李聪告诉记者,为了配合南京市创建文明城区,市交管局开始了一系列的举措,对行人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顽症进行整治。
最初,交管部门对违法者进行抄告单位等处理,但由于部分违法者在被查到后乱报姓名等不配合执法,于是,交管部门让违法者在马路上进行协勤,负责交通管理。后来,在征询了有关法律专家后,交管局开始将违法者的形象在各大媒体上进行曝光,一直发展到现在将这些形象制作成展板,放在各种主要路口进行流动展示。
“我们已在全市七家报纸、三个电视栏目及一家专业网站上进行公布。”李聪表示,交管部门共设8个组,分布在全市各个路口,由交警对路上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正面的清晰形象进行拍摄。“每天曝光的照片数量在二百张左右,目前没有一个被曝光者前来指责,现在道路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大大减少。”
李聪还透露,他们曾进行过统计,70%的网友表示对这一做法十分赞成,20%网友表示就应该对行人闯红灯的行为严加教育监督。
媒 体
正面照曝光交通违法者形象
记者昨日翻阅了多家南京当地的报纸。《扬子晚报》自8月14日起,便设专门的栏口,对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者进行曝光,并配合文字新闻。当天的三张照片中,一名行人正在过马路,后面的交通信号灯则显示是红灯。记者注意到,违法者的形象非常清晰,且是正面大头照。
记者从几家报纸了解到,刊登的交通违法照片,都由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统一提供。“至今没接到读者的投诉电话。”负责该报道的《扬子晚报》记者郭一鹏告诉记者。“基本上每天都会登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照片,再以一个主要的新闻点,配合一段三四百字的文字。”《现代快报》负责这一报道的记者田雪亭同样表示,“至今没有找上门来的交通违法者。”估计这些违法者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毕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不是光彩的事。
专 家
曝光违法行为不涉及肖像权
从来不闯红灯的陆小姐告诉记者,她赞成交管部门把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者照片在媒体上曝光,她希望这种曝光措施对这些违法者有一种震慑作用,从而有利于整个城市的交通。“我是每天必看那些照片。”市民王小姐从这一措施实施以后非常关注,除了看手头的报纸外,她还会浏览其他报纸的电子版。但王小姐有个疑问,这样正面形象的曝光,是否会侵害到那些违法者的肖像权。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委员宋安成对此表示,这种对违法行为的曝光不涉及到个人隐私,不涉及到个人的其他权利,也不涉及到肖像权,在法律上没有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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