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有多处房产,有多辆高档轿车 |
3年交往10名“靓女”诈取钱财145万元 “阔少爷”恋爱为名专骗女孩
□记者 郭宇 通讯员 富心振
晚报讯 一名男子凭借天生的英俊外表,加上“阔少爷”的假象,以恋爱、结婚为名,三年间,周旋于10名 “靓女”之间,共骗取她们钱财145万余元。近日,这个名叫陶志刚的男子被南汇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9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罚金80万元,并责令陶志刚退赔被害人的被骗钱款。
现年23岁的陶志刚,出生于江苏省江阴市,初中文化,无业人员。2007年4月,自身条件优越的俞小姐在一次与朋友聚餐时,认识了在座的陶志刚。俞小姐见陶志刚英俊潇洒,侃侃而谈的外表,很快对其产生好感,并一见钟情。
不久,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陶志刚自称是一家网络公司的总经理,父亲是一家集团公司的董事长,自己在上海有多处房产,有多辆高档轿车,这些子虚乌有的假象却获得了俞小姐的芳心。
当年5月至10月间,陶志刚虚构在安徽黄山做投资项目,以资金周转出了点问题等借口向俞小姐“借款”,陆续骗得钱款共计80万余元。然而,此投资项目并无下文,骗得的钱款均被陶志刚挥霍殆尽。
同年12月初,俞小姐无意间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自己是陶志刚的女朋友,马上要结婚了,问俞小姐是他什么人?俞小姐答是他女朋友,对方就讲,你被骗了,被骗的女孩还有很多……俞小姐如梦初醒,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陶志刚于今年3月3日落入法网。
公安机关经侦查后发现,2005年至2008年2月间,陶志刚从网上、与朋友聚餐时勾引多名女青年,以谈恋爱、结婚为名,连续向她们行骗。陶志刚租借高档住宅、高级车辆,伪装家里很有钱,营造十分富有的假象使受害女青年信以为真,然后编出种种理由向被害人 “借款”,先后骗得俞小姐等10名女青年钱款共计145万余元。
案发后,陶志刚在家属的帮助下仅向一个被害人退赔了赃款人民币3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陶志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计人民币14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已构成诈骗罪,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还应当责令陶志刚退赔犯罪所得财物,发还被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