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8月28日电 台湾的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隐匿岛外情资案,遭台北地检署求刑两年六个月,由于他已退休,外界关注是叶的退休金是否追得回。然而,根据台湾的“公务人员退休法”,恐怕是无法追回。除非叶盛茂涉入案件被判褫夺“公权”终身或丧失“台湾籍”,否则退休金照领。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隐匿扁家岛外密帐开户情资案,遭台北地检署求刑两年六个月,他已在7月16号退休,他的退休金是否能追回,人事主管表示,除非叶盛茂涉入案件被判褫夺“公权”终身,或丧失“台湾籍”,才发生丧失领受退休金权利,如果退休时是选择一次领取,则不受影响。
叶盛茂选择领月退,以他“调查局长”是14职等,本俸加上专业加给及主管加给,则是月退十一万多元加上优惠存款应有十三、四万元。人事主管透露,以叶盛茂涉入隐匿公文书案,纵使遭检方求刑两年六个月,还不致于影响他的退休金。
台湾法界人士表示,“刑法”是2005年修正,修正后已没有连续犯,2006年7月1号施行,所以隐匿公文书是一罪一罚,跟小偷偷一次罚一次一样,叶盛茂如果再被查到隐匿其他案件情资,刑度也会往上增加。至于外界关心叶盛茂遭起诉求刑两年半,心情如何,由于他对外联系渠道都中断,外界无从得知他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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