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即日起实行机关党组织公推直选 打破任用干部的资历限制
得半数“反对票” 书记就要被罢免
今年7月,昆明市率先在滇池管理局机关党委、团市委机关党总支、昆明市宗教局机关党支部开展了机关党组织公推直选试点,探索出了一些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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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当书记
都要公推直选
据介绍,今后昆明市任期届满和新设立的市级部门机关党组织,一般都要通过公推直选产生新一届机关党组织。因工作需要轮岗交流或其他特殊情况配备市级部门机关党组织书记的,报经昆明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机关党支部书记报经市级机关工委审批同意),可以不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任职。
熊瑞丽介绍,昆明市目前共有12家单位的机关党组织任期届满,有8个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缺额,有2个单位机关党总支新组织,原则上均通过公推直选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组织。
据了解,在公推直选竞职资格和条件问题上,已经有文件明确规定,通过公推直选方式产生的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将作为副县级干部进行管理,机关支部书记、专职的机关党委、机关总支副书记将作为正科级干部进行管理。文件当中规定的竞职资格和条件是指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和条件,而对于其他委员,只要具有被选举权,在公开推荐中得到多数推荐票数,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进入到委员候选人名单的,都可以提名为机关党组织委员候选人。
不称职票过半
罢免党组织成员
熊瑞丽介绍,最能体现公推直选试点工作创新性特点,就是公开推荐、召开第二次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直选选举机关党组织负责人。通过公开推荐,特别是将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推荐在一定范围内扩大到非党同志参加,并以公开推荐的得票情况作为候选人提名的依据,改变干部选拔任用的提名方式,进一步扩大了昆明选人用人的视野。
在昆明市委印发的《关于在市级部门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公推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创造性地设置了对机关党组织的年终测评制度和对机关党组织成员的罢免制度。
每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对党组织成员的履职情况和群众公认程度进行投票测评,测评大会由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代表班子进行述职,全体党员或党代表根据述职情况和党组织成员平时的工作情况进行投票,对于不称职票达到1/2以上的党组织成员要罢免;闭会期间,经1/3以上的党员或党代表书面联名提议,党组织应当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进行投票测评,对于不称职票达到1/2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实行罢免(被罢免的党组织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党组织书记被罢免之后,由所在党组织指定临时负责人,并在3个月之内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从委员中直接选举产生,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新的书记;党组织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总支、支部)委员被罢免之后,由所在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根据情况,适时进行补选。
“实行机关党组织公推直选是选举方式的重大改革和突破。过去,机关党委书记必须是正科级任满3年以上才能参加选举,现在只需要副科级以上干部就可以参加直选,而干不好则实施罢免。对于不能连选连任的机关党委书记,连副县级待遇也没有了。”熊瑞丽说。
市一级书记
任期不超过两届
另外,通过公推直选上岗的市级部门机关党组织书记将实行任期制,其任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任期内认真履职、开拓进取、埋头苦干、身体力行、工作成绩突出的机关党组织成员,将大胆提拔使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当选的机关党组织书记,要与上级党组织签订任期内目标责任书,并将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当选者的重要依据,实行岗位目标管理。
通过公推直选产生的昆明市级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任满两届后,一般不再担任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职务;连选并连续任满4年的机关党委(总支)书记保留副县级待遇;连选并连续任满4年的机关党委(总支)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党支部书记保留正科级待遇(只担任一届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而没有连选连任的仍按当选前的职级享受待遇)。同时,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条件的机关党组织成员进行轮岗交流。
本报记者 李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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