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8月29日电(记者陈钢)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28日通报了一起最近破获的特大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以做金粉生意为名,以铜金粉充金粉并以高息回报为诱饵,诈骗投资人3566万余元,现已被依法逮捕。
今年5月29日,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名叫王秋云的人,以做金粉生意为名,以高息回报为诱饵,骗取了他们670余万元“投资款”。
接到报案后,经侦支队于5月30日以王秋云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同日,民警在西安高新区将犯罪嫌疑人王秋云抓获。7月4日,王秋云被依法批捕。
犯罪嫌疑人王秋云,系甘肃省人。据办案民警介绍,自2003年以来,王秋云以自己做金粉生意为幌子,先后骗取西安、咸阳、大连等地的受害群众24人,涉案金额3566万余元,实际损失2282万元。
为了骗取受害人的信任,王秋云先是用1桶至2桶含量为60%左右的真金粉,骗取投资人的信任,并承诺给他们年息30%的“高息”,每季度结一次息。之后又将年息提高为139.9%。这期间,王秋云还多次带投资人到河南灵宝某金矿和某黄金冶炼厂,参观黄金矿石的冶炼加工现场,并称自己就是金矿和黄金冶炼厂的金粉销售负责人。王秋云还将自称价值4500余万元的650桶铜金粉,冒充金粉抵押给投资人,实际上这些铜金粉仅值3.2万元左右。
据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王秋云根本就没有任何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也不是所谓某金矿和某黄金冶炼厂的负责人。在投资人追要高息时,王秋云就先支付少部分利息,剩余利息及本金再重新打借条,与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书,或者用后来群众投资款直接返还前面群众的“收益”。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