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9日讯记者韩乐悟鉴于近日有媒体报道质检总局推进电子监管网将有巨额利润等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官员今天向媒体表示,电子监管网实际运营中,除了入网企业向中信国检公司缴纳的主要用于支付有关部门密钥制作成本的600元外,没有向入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质检总局信息中心也未从中获得任何收益。媒体多次报道的该中心在中信国检公司的30%股份也已退出。
今天下午,质检总局邀集媒体就电子监管网相关问题作专题“通气”。虽然并非发布会,但媒体均将其视为该局对近期有关电子监管网种种报道的首度正式回应。该局执法督查司副司长严冯敏表示,在电子监管网建设初期,为了发挥质检总局信息中心的信息技术和人才优势,信息中心参与了监管网的研发和技术平台设计等工作,并应另两家股东的要求,按30%参股,与中信集团和中国电信组建了中信国检公司。信息中心作为具有法人资质的事业单位,参股手续是完备的。参股只是一个形式,是为了全过程参与研发建设,既没有投入一分钱,也没有收取一分钱利益。“相反是其他数码防伪企业的收费,一般从几千元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以上。”
严冯敏说,随着研发阶段结束监管网进入实际运行后,该信息中心不再参与相关工作,并于今年4月11日正式提出退出股份,4月14日中信国检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4月17日,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此消息。
由于此前有媒体报道说退股只是口头宣布,实际并未真退,会后记者就此专门向该局副局长蒲长城求证,得到的答复是“相关报批手续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