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不成蚀把米敲诈途中撞台阶
□记者 陆慧 通讯员 杨帆
晚报讯 勒索他人钱财,岂料在骑车拿钱途中,鬼使神差地撞在了马路台阶上,并摔倒受伤,被害人见状马上报警,犯罪嫌疑人只能痛苦地躺在地上束手就擒。
1月22日,来沪打工的熊黎明到游戏厅玩赌博机,在不到2小时的时间里便输光了随身携带的100来块钱。没想到输光钞票的熊黎明恼羞成怒却动了报复游戏店老板的心思。于是他先后两次写信恐吓游戏店老板吉明洁,让他必须在三天之内准备25000元,否则就会带人砸店,并且说要绑架吉明洁的老婆和孩子。当遭到拒绝后,熊黎明再次写信给吉明洁,声称,“如果再不给我钱,我不但要砸了你的游戏店,我还要找人做掉你全家”,并把赎金从2.5万元提高到2.8万元。吉明洁在接到第三封恐吓信的时候害怕了,担心气急败坏的熊黎明真的动刀杀人,只好答应了熊黎明的条件,于1月24日凌晨,按照熊黎明的要求,将2.8万元现金用袋子装好放置于一幼儿园门口的绿化带里。藏在暗处的熊黎明见钱已放好,立即骑着摩托车飞快地冲向绿化带,不知是得意忘形,还是做贼心虚,“啪”一下撞在了路边台阶上,由于速度过快,当场摔得个“人仰马翻”,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已在远处的吉明洁见状,立即拨打110报警。听着那紧促的警笛声,熊黎明只能捶胸顿足,束手就擒。
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熊黎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熊黎明能自愿认罪,且系未遂,可以从轻处罚,故对熊黎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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