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9月2日 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
1905年9月2日,清政府发布“上谕”,宣布“自丙午(1906年)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科举考试兴起于隋朝,发展于唐宋,完善于明清。
其主要程序是:初级为院试,在府一级地方上进行,合格者称“生员”,习惯上叫“秀才”。第二级为乡试,在各省城举行,由生员参加。录取后称“举人”。第三级为会试,在京城进行,由举人参加,录取后称贡生,贡生经过殿试(也叫廷试),录取后即是进士。进士按成绩分为三甲(等):一甲3人,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又称传胪),称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称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称赐同进士出身。试题皆出自四书、五经,文体主要是八股文。
(人民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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