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方羽)昨日是开学日,但就在十天前,花都区某小学刘老师等大约70名教师突然接到花都区新华街教育指导中心的一纸调令,要求他们在本学期换校教学。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动,不少老师很不理解:他们已与学校签订了合同,教育指导中心(下称“教导办”)有什么权力随意调动工作?
刘老师找到记者时,手中持有两样东西,一样是他的教师证,一样则是他与原属学校签订的合同。
他告诉记者,8月22日,他突然接到学校的通知,要求他第二天前往新华街的教导办领取通知,没想到领来一纸调令,要求他下学期前往另一所学校任教,理由则是“学术交流、工作需要”,并且是“经过研究”的。但对于这样的调令,刘老师丝毫没有心理准备,根本无法接受。
刘老师说,当天接到调令的老师其实有70多人,范围涉及新华一小、二小、三校、五小、六小、七小和圆玄小学。老师们或是在新华街范围内调动,比如从三小调到二小;有些则被调到其他镇的农村小学。刘老师告诉记者,当时,有些老师默默地领取了调令,但也有些老师则当场拒绝,甚至失控大吵大闹。受影响的很多老师今后不得不横穿整个花都城区去上班,更感觉没有受到尊重。
记者联系了其他几位接到调令的老师,他们虽然不愿意透露姓名,但都表达了与刘老师相同的意见。
“他们说调动很正常,让我安心工作。你说正不正常呢?”昨天,已经在某偏远小学报到的黄老师(化名)反问记者。他说,他接受调动,并不是他认同此事,仅仅是无力反抗。即使他认为,教导办根本无权做出这样的决定。
记者看到,刘老师的合同封面上写着广州市花都区人事局、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制作的字样。合同的甲乙双方,则分别是原属小学和刘老师。而按照这份合同的约定,刘老师的服务年限是到2009年1月份为止。即使要调整工作岗位,也必须要与刘老师进行协商后方能进行。
“我们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教导办有什么权力未经协商就随意调动?”刘老师等人非常气愤。
下一步部分新招老师派往农村 记者联系了新华街教导办的主任林永和。他承认,此次调动,的确是他们一手促成的。这是因为新华街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在师资力量上严重不对等。城区学校,老师资源充足;农村学校则师资力量严重不足,甚至根本无法开学。此次将70多名小学老师进行调动,目的就是要保证教育资源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合理分配。
至于老师质疑教导办根本无权调动,林永和表示,虽然老师是与学校签订了合同,但所有的公立学校都是教导办的下属单位。因此,合同中要求“教师要服从组织的安排”,这个“组织”就是教导办。
林永和多次表示,“上级部门可以来调查,看是否违规。”而在感情上,林永和说,“人家在农村十几二十年风里来雨里去,你去一年两年都不想去?”不过,他也承认,“去一两年”并没有在“调令”中注明,因为一切都要看“工作需要”。
此外,林永和还告诉记者,新华街已经决定将部分新招老师派往农村教学,以替换那些多年在农村教学的老师。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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