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穆秀玲张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在正式普查登记前,全市统一组织对各类普查对象进行清查摸底。日前,市统计部门对于特殊行业如何进行普查做出了规定。
从事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活动的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纳入本市经济普查范围。
其单位清查由经营地普查机构根据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单位清单,进行实地核实后转换生成清查摸底表;其普查登记由业务主管部门在执行全国经济普查部门实施方案要求的同时,按照市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规定的表式和内容向市经普办报送普查资料。
驻津部队所属从事装备修理的企业和租赁部队房地产的地方单位,纳入本市经济普查范围,其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由所在地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部队系统提供参考名单并派员给予协助。
武警系统的水电指挥部、交通指挥部所属的生产性企业以及租赁武警房地产的地方单位,纳入本市经济普查范围,其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由所在地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武警系统提供参考名单并派员给予协助。
第一产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纳入全市清查摸底范围,按照全市清查摸底实施方案要求,参加所在地普查机构清查摸底;第一产业法人所属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同时纳入普查登记范围,填报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