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海记者韩莉)笔者从乐亭县李大钊纪念馆获悉,日前该馆又得到了一份珍贵的历史文献———李大钊的一封亲笔书信,经省文物局文物鉴定专家组鉴定,此书信为国家一级文物。
该信函信封略有残缺,但邮票、邮戳仍清晰可见,邮戳时间为民国九年(1920年)。
信纸是国立北京大学(繁体字)信笺,保存完好,书信内容为毛笔字书写。
信的大意是:李大钊为家乡筹办女学聘请了一位翟姓女教习,并捐出20元作为翟女士来校的路费,嘱托家乡亲友尽快为其准备住宿。此信由李大钊同乡挚友宁绍先的侄孙———河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宁大明先生及其夫人张凤仪女士无偿捐献。
据考证,李大钊和宁绍先是永平府中学的同学、挚友。1919年,李大钊在家乡大黑坨村利用华严寺创办小学并聘请宁绍先为男教员,回京后他又聘请到翟女士为女教员,并写这封信介绍并安排翟女士到校任教。该信最终到了宁绍先手中,并由他妥善保存。宁绍先去世前交由过继为子的侄子宁惠民(宁大明先生的父亲),后来又由宁惠民转交给宁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