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前,四川省检察院交办、广元市检察院指派苍溪县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查办了该省川粮粉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廖长育受贿案。近日,该专案组又相继在四川省粮食系统内,查出四川省川粮油脂有限公司总经理熊建军、四川省粮油批发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程和平涉嫌贪污受贿。
据相关检察官介绍,廖长育、熊建军、程和平在任职期间,和另一私企老总共受贿、贪污总计201.7余万元。目前,廖长育等4人已被逮捕。专案组还留在成都,对上述系列涉嫌受贿、贪污案进一步调查。
暗箱操作 40万好处费让董事长“落马” 5月13日,四川省检察院交办广元市检察院指派苍溪县检察院查办廖长育涉嫌受贿一案。苍溪县检察院立即成立由分管反贪的副检察长田波、分管刑检的副检察长杨涛、反贪局局长何鹏德等9名反贪强将,组成专案组直奔成都。经过周密部署后,办案人员首先把目标设在成都一招待所。在掌握大量犯罪事实和证据前提下,专案组让廖长育一位朋友邀约廖到招待所谈生意。14日晚10时许,廖长育一走进招待所,就被专案组控制起来。“我们是苍溪检察院检察官,受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指派......”当田波讲明情况后,廖的表情顿时慌张起来,对专案组提出的问题,始终三缄其口。
经过审讯,专案组最终打破了廖长育心理防线。据其交代,2003年5月,川粮粉业公司出资购买了乐山市面粉厂,公司为了扩股,2005年,公司将乐山市的厂址搬迁到夹江县,该面粉厂土地转让,2006年初,乐山市某房地产开发个体老板张某找到廖,经多次协商,双方违规达成合作协议,以最低价格1100万元净收入,将土地公开拍卖,转让税费由买方承担,如超过1100万元由买方另给粉业公司支付20%的价款。事后,通过公开拍卖,张某故意将地价抬高到2060万元,从而获得了该宗土地开发使用权。但张某未按拍卖价给粉业公司支付价款,而是暗箱操作,按事先签定的合作协议给粉业公司支付了1236.8万元,张某净赚了400万元左右。为感谢廖长育对自己的“关照”,张某先后4次向廖长育送去好处费40万元。
虚假合同 总经理合伙“赢利”16.9万 专案组从廖长育受贿案入手,发现省川粮油脂有限公司总经理熊建军有贪污嫌疑。为了不打草惊蛇,专案组兵分两路,分赴成都及周边城市,对此展开秘密侦查。不久,专案组从省川粮油脂公司下属公司取得证据材料。材料显示,2003年初,熊建军在担任省川粮油脂公司总经理期间,因收购油菜籽欠三台县粮食局所属粮站货款。由于当时油价市场行情波动,为拖延付款时间,熊建军找到时任重庆昌良公司总经理何波,要求与重庆昌良公司签定一份菜油销售合同,以应付各粮食企业追要油籽款。同年9月,熊建军安排油脂公司销售部负责人刘体军,起草了一份该公司与重庆昌良公司的销售合同。
合同约定油脂公司出售给昌良公司2600吨菜油,每吨6500价格元,金额1690万元。同时约定,昌良公司必须在2003年11月底将货提完,超额项就要按1%支付违约金。油脂公司将合同拟好后,通过传真传到昌良公司。何波收到合同后,见合同约定有1%的违约金,就打电话询问熊建军支付违约金的事。能建军电话告知,约定违约金是合同的必备条件,这份合同本来就是做给三县的粮食部门看的,应付他们催要货款。于是何波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传真给了川粮油脂公司。
2003年10月左右,国内菜油市场价格上涨,熊建军便找到何波,共同商量趁油价上涨之机,依据之前所签订的那份虚假合同,由昌良公司找油脂公司支付违约金,所得的款物两人平均分配。
2004年2月份,何波按照两人事先商定的方案,在重庆购买了两张虚假的科务发票(金额分别为84500元)邮寄给熊建军,后油脂公司以支付菜油价差款的名义,支付给昌良公司169000元现金,此款贝司熊建军从油脂公司取出,过了一段时间,何波来到成都,熊建军约他在成都新良大酒店楼下见面,在熊建军车上,熊建军将事先用报纸包好的84500元交给了何波。两人各得赃款84500元。
深挖细查 挖出3起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 专案组发现,何波在这些贪污受贿案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专案组赶赴重庆,决定以何波为突破口。见东窗事发,何波吓得浑身发抖,说话前言不搭后语。几个小时后,专案组就从何波口中得知,原省粮油批发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程和平(正处级)有贪污嫌疑。
专案组决定对这些蛀虫一网打尽。随后,苍溪检察院又增派办案能手,连夜赶往成都协助办案。专案组经过审讯,程和平终于交待了自己担任省储备公司总经理时,在经营国家配额棕榈油过程中,发现利润丰厚,1999年7月,程和平以仪陇县粮油批发市场下属企业名义,挪用公款50万元,注册成立了仪陇某粮油贸易公司,由妻子毛某担任法人代表。另外,2000年,程和平还趁省粮食局给省宏济粮油公司(省粮食局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先后两次下达棕榈油配额指标1000吨之机,时任批发中心副主任、宏济公司法人代表柏某找到程和平要求宏济将1000吨棕榈油配额交给储备公司经营,到时,各分部分利润。2000年,省储备公司用宏济瓮的配额进口了1050吨棕榈油,将其中的525吨(1999年指标),然后,以每吨5800元,另525吨(2000年指标)以4900元的价格,相继销售给天津某公司。事后,程和平授意天津某公司将应付给省储备公司的贷款557.25万元转交给某公司,由某公司转交给宏济公司439.94万元,宏济公司留下65万元后(其中20万元由公司分红),宏济公司转给省储备公司374.94万元(成本价),最后,程和平安排财会人员以每吨3645.03元和3496.77元的成本价,在省储备公司入账,然后将其中获得的130余万元利润,归为程和平个人所有。
专案组还查实,2000年至2001年担任省储备公司总经理期间,挪用省储备公司公款50万元用于重庆昌良私营公司何波注册,并以储备公司名义,程和平给何波以解决装修费和大米降价的方式送“好处费”17.5万元。
在经过3个多月深挖细查,专案组从廖长育受贿案细节入手,最终挖出3案4人。目前,廖长育、程和平、熊建军及何波等4人,已被检察机关移送起诉。(通讯员王洪录) (来源:正义网)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