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咸宁铁路卫生所所长曹某,到业务单位喝下两杯白酒后,出现“迷糊”,后送急诊科作醒酒治疗,一个多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
当日上午11时左右,曹某(男,57岁)与另外一人,到有业务往来的咸安某医院联系工作。
到了中午吃饭时间,医院留曹某等人在食堂就餐。一阵觥筹交错后,下午2时许,曹某在桌上显出醉意,于是被送到该院急诊科作醒酒治疗。
医生检查发现,曹某处于昏睡状态,呼吸平稳,诊断为“乙醇中毒”。在随后的50分钟里,当班医师四次查房,患者血压、呼吸、心率稳定。
15时15分左右,医生再次查看病人,发现口唇紫绀,瞳孔散大,立即进行抢救。15时30分,曹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曹某曾有高血压、心脏病史。(高阳)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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