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庞慧敏实习生黎春香)8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召开帮扶资金管理工作会议。自治区总工会主席徐文彦强调,帮扶资金管理要做到“四助”和“九不准”。会上,自治区总工会与各市总工会签订了帮扶资金管理使用责任状。
徐文彦说,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困难职工和农民工进行临时性生活帮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的帮扶,必须专款专用。他指出,帮扶资金不准用于支付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工资或办公经费;不准用于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不准用于购买车辆、手机等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不准用于帮扶中心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购买奖品、奖牌和证书;不准用于购买办公用品;不准用于报销通信费;不准用于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不准用于其它与困难职工帮扶无关的支出。而帮扶中心的办公设施、建设费用以及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福利费等,将通过争取同级财政的支持,在同级工会拨出的工作经费中予以解决。
据介绍,今年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仍要求在年度内全额用于帮扶困难职工。在资金配套上,今年自治区总工会要求各市财政给本级工会按拨付的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数额同比例配套。会议还透露,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拨出的专项配套帮扶资金为2390万元。另据统计,自2003年以来,全区各级工会共筹集帮扶资金5421.85万元,共帮扶困难职工50.53万人次,帮扶农民工2555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