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空姐”沦为陪酒女
以实习为名
“妈妈,他们强迫我们喝酒、唱歌,有些客人还提出‘过分’的要求……”一位在“远航”上课的外地学生小花(化名)向妈妈哭诉着。
小花说,其实她们也听说过“远航”骗学生钱的事,但她们钱已经花了,估计也要不回来了,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学校应负责任
律师认为
黑龙江国脉汇通律师事务所的卢律师说,陪酒事件中,学校安排未毕业学生陪客户喝酒、唱歌,而且并非是“准空姐”应实习的科目,是不合情理的。此外,实习的女生中年纪最小的还不到16岁,在法律上,未满18岁的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论学生是否自愿“陪酒”,作为学生实习监护人的学校都负有责任。
编后语
教育逐利,并非仅仅因为教育精神和教育道德的基石遭遇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我们缺乏有力的制度来阻击教育精神的颠覆,权力的不作为催生了教育敛财的土壤。很显然,沦为“陪酒女”的“远航”学校女生,成为了教育疯狂逐利和教育监管不作为的双重牺牲品。对于“远航”这样的学校,我们怎可放任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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