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9月5日电记者杨燕生在建省建院之初,在办公办案条件异常艰苦的条件下,一批“来自全国各地满腔热情的检察干部和一批朝气蓬勃的大学毕业生,怀着对海南大特区的向往,怀着对检察事业的美好憧憬,共同汇聚到建设海南的洪流中”,艰苦创业,边干边建,在实践中探索,使海南检察事业伴随着特区的发展而发展。
在今天海南省检察院建院二十周年大会上,海南省人民检察院马勇霞检察长和与会人员共同回顾了海南省检察机关的发展历程。
1988年9月6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办公,至今已整整20年。20年来,海南省检察机关针对特区不同时期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形势的发展和变化,适时调整工作部署和办案重点,先后提出了“坚持四个坚定不移”、“扩大三个办案效果”、“正确处理九个关系”、“更新八个观念、实现八个转变”和“五个高定位、三个新发展、三个不发生”等一系列体现时代要求、符合检察特色、切合海南实际工作需要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要求。
海南检察机关结合海南“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模式和“省管县”的特定管理体制,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进一步优化整合上下级检察院之间、各内设机构之间的资源配置,加强内部分工制约与协调,不断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
现在海南检察干警已从建省初期的600余人发展到1850人。不仅如此,检察干警的素质了也在不断地提高,现在,法律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比例已经上升到63%。而且人员结构也在逐步年轻,35岁以下人员比例已经上升到20%。
自1988年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8260人,提起公诉97607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5260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322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6.6亿元。
海南省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在会议即将结束前对检察机关提出要求,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以更大的魄力,最大限度地扩大检察公开的内容,让执法在“阳光”下运行,决不搞“暗箱操作”,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廉洁。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众评判检察工作的机制,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社会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