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树臣通讯员李承锦)到明年1月1日,如果你的企业没有纳入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生产的产品在资金市场、招投标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将不被使用。近日,河南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及省工商局等17个部门联合下发《河南省信用建设示范单位评定实施意见》,决定对河南省企业的信用进行评定。
即日起,17个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信用建设示范单位评定工作。凡是在河南省行政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都可参加信用建设示范评定。不过,要想当上示范单位,你的企业不仅要有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还不得有偷逃税的不良记录。此外,示范单位必须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意见》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资金市场、招投标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等方面建立信用准入制度,使用信用产品,加快培育和完善信用市场需求。参加信用建设示范评定的企业一旦获得荣誉称号就会得到一系列的益处。按照规定,获得河南省信用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的企业,可以在政府采购、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交易和医药采购、银行信贷、信用担保、贷款贴息、产业扶持、项目配套、费用减免等方面都获得优惠。此外,企业或单位间贸易往来,要使用信用等级评估结果和信用报告,并对示范单位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