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9月7日电(记者邓华宁)苏州市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4项特惠政策,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和创业服务机构进行扶持。
政策规定,对于自主创业的残疾人,今年1月1日以后申领《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按注册资金的20%确定补贴金额,一次性补贴最低3000元、最高5000元。
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残疾人创业者,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给予1万元至5万元的奖励。
对残疾人自主创业服务机构和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实行补助。对免费为残疾人创业提供平台,帮助残疾人实现成功就业的服务机构,视扶持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对于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为残疾人的自主创业实体,从今年1月起吸纳残疾人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新增1名残疾人,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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