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丽水9月8日电 (袁爽傅金霞)名为借款,实为诈骗,巨款到手后便逃之夭夭。近日,经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批准,涉嫌诈骗巨资的重庆女子陈永清被依法逮捕。
据了解,现年35岁的陈永清系重庆市酉阳县一农家女,土家族,小学文化。
2006年8月,陈永清经老乡介绍,与浙江丽水人叶某相识,交往一段时间后,逐渐取得了叶某的信任。从此,陈永清开始陆续向叶某借钱。
2007年4月9日,陈永清以亲戚生病为借口,让叶某借10000美金,叶某二话没说,便于当晚将85000元人民币交与陈永清,陈永清在借条上签了名,并按了指印。
时过一个多月后,陈永清又以想在丽水买房为由向叶某提出借钱,叶某便帮陈找了一处房子,谈好价后垫付了全部房款288000元,陈永清照例在借条上签名按印。2008年4月,陈永清想把房子卖掉回重庆不再到丽水来了。于是,她瞒着叶某悄悄着手卖房之事。4月21日,陈永清通过房屋中介公司将房子以210000元低价卖掉,随后便携款潜逃回重庆老家,并电话告知叶某房子已被其卖掉,且自己已在重庆,之后便销声匿迹了。
据悉,2008年6月6日,公安机关以陈永清涉嫌犯诈骗罪对其立案侦查。7月16日,陈永清在重庆老家被警方抓获。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