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9-09 04:19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永平通讯员饶文波)8月26日,太原市出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今后五年,滥用职权、商业贿赂等将成为各级纪委的严查重点。
按照该实施意见,从2008年至2012年,太原市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查处中,将以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为查处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其次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案件。
经济领域是腐败案件“重灾区”,太原市将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违规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等案件。查处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处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并购重组等活动中违规决策,隐匿、侵占、转移、私分国有资产等案件。
在商业贿赂的查处中,太原市纪委将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还将市场主体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尤其是行贿行为,作为准入和逐出太原市场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农村土地拆迁矛盾较集中,太原市将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土地拆迁、支农惠农资金使用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查处农村选举中拉票、贿选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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