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西安市政府出台《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据此意见,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款总额1.5%的政府财政补贴;购买90~144平方米商品住房的享受1%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享受0.5%补贴。
(《西安晚报》9月6日)
对西安这个规定公众评论很多,大多认为政府此举有杀贫济富的嫌疑。因为能够买得起商品房的人基本上是社会收入较高的人群,而普通人买不起商品房的。这种评论有些道理,但还需细致分析。
在一个住房市场和政策都很规范的社会,中低收入者可以使用、购买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财政资金提供补贴天经地义,而中高收入者可以直接到市场购买商品房,政府不必直接补贴。但现实的中国住房情况是,由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不到位,中低收入者不得不节衣缩食到市场购买商品房。这种情况下,给他们提供财政补贴很有必要。
应该反对的是对大房子的补贴。
从西安的政策看来,购买所有房子都能得到财政补贴,其中包括大房子。虽然按照房屋的大小设定了三个档次,但仍然是不公平、不合理,也不利于节约资源。
中国是一个土地资源相当紧缺的国家。住房价格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土地稀缺,但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市场都存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即大房子太多,小房子太少,不但浪费土地,而且使房屋总价过高,中低收入者不敢问津。为了节约用地,在有限的土地上建造更多的房子,也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够买得起住房,政府要求城市房地产开发必须保证70%商品房的面积要在90平方米以下。除了这种行政措施外,政府还通过税收手段进行调控,向非普通住房征收更高的契税。全国大城市大多把144平方米作为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分界线,大于144平方米的住房,包括别墅,征收3%的契税;而小于这个面积的住房,征收1.5%的契税。国家希望通过这种税收手段,增加大房子的购房成本,减少市场需求,节约土地。
现在可以看出来西安政策存在的问题了。9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补贴1.5%,相当于免除了契税,对于购买小住房的中低收入者是有帮助的。但是,90平方米以上,尤其144平方米以上的大房子,享受补贴就很不合理。虽然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补贴额是总房价的0.5%,比例不高,但因为大房子总价高,享受的补贴实际额度或许仍是小房子的数倍。而且房子越大,获得的补贴越多,也就是说政府支出越多。这样就形成两个问题,一个是财政补贴真的成为杀富济贫,另一是政府鼓励对土地的浪费性开发和使用。买得起豪华房子的人并不是社会上的穷人,公共财政资金给予补贴是慷国家之慨。建大房子买大房子本来就与节约用地的国情不符,向他们提供财政补贴,就是政府以实际行动鼓励和支持买大房子,浪费土地和资源。
从报道看出,西安的这个政策并没有经过人大的讨论。没有充分的民主协商,出现各种偏差就不难理解了。(梁发芾)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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