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8日讯记者陈丽平“二十多年来,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颁布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实施五个发展残疾人事业国家计划,目前,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比较系统的业务体系、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这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孙先德今天在北京残奥会主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
孙先德介绍,我国已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近2万个,实施白内障手术复明、聋儿语训、精神病防治康复等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和社区康复项目,使1524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7%,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到1667所,建立高等特殊教育学院14所,近2万名残疾人在普通高校就读;设立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机构2600多个,维权示范岗3200个,3300家律师事务所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残疾人及其亲友中有1179人担任县级以上人大代表、2926人担任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