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日电(记者李菲)记者日前从中国残联获悉,中国已先后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据不完全统计,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已达50多部,残疾人的权益保障正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目前中国颁布实施了《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先后制定了本地区的《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其他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刑事、民事、诉讼等法律为基础,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为支撑的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体系。
据中国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进行执法检查1317次,县级以上政协委员进行执法视察1173次,县级以上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进行专项检查1885次。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视察活动,使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中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此外,中国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中国已逐步形成以各级法院的司法救助、以各级司法行政机构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基础,以各级行政机关、残联和社会力量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
各级法院把残疾人作为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减免贫困残疾人的诉讼费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确保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法律援助,并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扩大残疾人的受援范围和受援事项。
同时,中国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也为残疾人提供了优先、优质、优惠的无障碍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