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信息报
本报讯 (记者李子映 通讯员区倚)俗话说“好聚好散”,没有缘分不能强求。因为女友相亲回来后向他提出了分手,绝望的荣传佳举起了事先准备好的匕首,刺向了曾经心爱的女友。
女孩在出租房死亡
今年1月21日零时许,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南宁派出所接报,一个自称荣传佳的男子杀死了分手女友。 到达现场后,警方发现室内床上仰面躺着一个20岁左右的女孩,双手张开,尸体背部及左手床单上有大量的血迹,民警初步鉴定该女孩已经死亡。室内有一把单刃匕首,附近一块白色毛巾还沾有大量血迹,床侧地面有散乱的人民币碎片。经鉴定,死者系生前被他人用锐器刺伤背部致血气胸死亡。民警经过初步了解,证实报案男子叫荣传佳,死者是其女友小丽。
凶手曾在出租房自杀
荣传佳供述,去年10月,他通过同事认识小丽。后来小丽去富源相亲回来后,开始对他逐渐冷淡。案发前两天,小丽正式以“合不来”为由提出分手。想不通的他就想把小丽杀死后自杀。见小丽死亡,他掏出身上不多的零花钱撕毁后,用匕首刺自己左臂自杀,因疼痛难忍,最后选择了报警。
小丽生前好友小刘介绍,来自会泽农村的小丽16岁就从老家到曲靖一家餐馆打工。案发前的晚上8点多钟,小丽告诉她,其男友在曲靖城区一酒店门前等着,因为要与男友分手,请小刘陪同前往。当晚9点下班后,她和小丽与荣传佳见了面,三人走到荣传佳租住的房屋附近,荣传佳叫小刘在下面吃烧烤等小丽,说他们的事情可能一下子解决不清楚,因小刘还有事,荣传佳拿出5元钱给小刘打车。
凶杀案牵出盗窃案
荣传佳被拘留后,审讯中还供述了曾经伙同他人盗窃财物犯罪事实。据他供述,今年1月10日晚上10点多,他和李某等人到曾经做过水电安装的一小区闲逛,看到房屋装修完毕的一户屋主没有关好窗户,翻窗进入后盗走毛毯、电视及茶叶等价值1.6万余元的新物品,随后乘坐出租车回荣的出租房。
1月21日,犯罪嫌疑人荣传佳被刑事拘留,同月30日被宣布执行逮捕。6月10日,曲靖市检察院以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盗窃向法院起诉。
女友家属索赔30余万元
法庭审理中,被害人小丽的父母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被告人荣传佳赔偿被害人丧葬、抚养及精神抚慰金等费30余万元。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今年22岁的被告人荣传佳系富源县农民。因女友提出分手而怀恨在心,被告人遂于1月20日下午购买匕首后于当日晚上9点邀约被害人到自己租住的房屋。二人交谈并发生性行为后,被告人荣传佳见和好无望,用事先准备的匕首朝被害人背部、脖子等处连刺20余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案发后,被告人自杀未死,便拨打110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丽系生前被他人用锐器刺伤背部致血气胸死亡。
凶犯一审判无期
法院认为,被告人荣传家因被害人提出终止恋爱关系,不能正确对待而使用事先准备的匕首将被害人杀害;同时被告人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故意杀人和盗窃罪名和事实成立。鉴于被告人的自首和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等情节,法庭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判处被告人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等费5.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