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不只是月饼,凡是包装超过3层的商品可能都将会被算作过度包装,成为一种违法行为。
国家质检总局昨日就针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听取各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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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目前已经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规定,除初始包装外,商品包装层数不得多于3层;商品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55%。同时,商品包装成本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的15%,否则都将视作过度包装。对于包装不达标的商品,企业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
作为国务院今年的立法计划之一,商品过度包装将得到国家各个部委的联合治理。目前,《条例》已在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多方协调中。下一步,多个部门针对月饼、茶叶等商品的过度包装检查也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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