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祐族佤族自治县发生一起警民冲突事件,造成2名村民死亡,41名民警、3名干部、17名村民受伤,9辆执行任务车辆被砸坏,102件警械损毁或丢失。日前,云南省委决定,以孟连县“7·19”事件为案例,举办全省正厅级领导干部和县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讨班,认真总结和反思“孟连事件”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探讨研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
(9月9日《天府早报》)
很高兴能看到云南党政部门有关领导能从自身、从自己的干部身上来检讨这样一个问题,希望能以这次专题研讨为突破口,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常怀为民之心,善谋富民之策,多做利民之事,不断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终解决维护群众利益的根本问题。纵观“孟连事件”,笔者认为最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深刻反思——
一是要反思我们的工作纪律。新闻说,孟连县原县委书记胡文彬,一年内只下乡26次,且都是当天返回;乡镇主要领导多住在县城,周一下去,周五回家……事实上,这种现象又岂止孟连独有?在全国各地比比皆是,天天“走读”的乡镇干部也大有人在。此风不刹,“现在交通方便了,反而离群众远了;通讯发达了,反而和群众交流难了;干部文化水平提高了,群众工作的水平非但没有水涨船高,反而降低了”的咄咄怪事就会变本加厉。
二是要反思我们的干部作风。当前,基层干部的共性特点就是作风飘浮。他们既不是对上负责,因为党的生死存亡有领导人承担责任;也不是对下负责,因为老百姓不能决定他们的命运;他们只是对自己负责、只对自己的乌纱帽负责。由于长期不在群众中生活,因而对群众谈不上有感情。更有甚者,一些上级领导干部下去调研时,也像“浮在水上的瓢”,热衷于迎来送往,图形式,讲排场,常常搞得官比民还多,在“层层陪同”中把老百姓的心声也过滤掉了。
三是要反思我们的干群关系。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有如鱼与水,不是水与火。任何时候我们都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利益是至高无上的执政要旨。就孟连事件而言,是人民内部矛盾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集中表现,不是事发当时当地有关领导定性的“农村恶势力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为政者如果不能正视群众的利益诉求,心中无“数”,或采取拖、拽、等方式,或任由利益纷争自由纠缠,或擅自动用警力,将群众推向对立面等,不仅不能较好处理矛盾、化解积怨,而且会激化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警民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四是要反思此案的腐败动向。随着“孟连事件”调查的深入,当地有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也浮出水面:原孟连县委书记胡文彬个人长期使用橡胶公司提供的豪华越野车;普洱市、孟连县少数领导干部参与橡胶公司入股、分红,参与胶林买卖、租赁。俗话说得好,“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正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联,正因为屁股坐在了比群众强势的既得利益群体一边,这些党员干部在“关键时刻”又何能摆正自己的位置、立场、感情,又何能指望他们站在大多数群众的利益上,做群众的主心骨、代言人?
五是要反思我们的应变能力。众所周知,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引发出一系列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之间以利益为核心内容的复杂矛盾。如果不能妥善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不提高基层干部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就会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孟连事件就是明证——在一线指挥的普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丕坤对形势研判不准,时机选择不当,工作方案不缜密,组织指挥不协调,最终引发严重后果。
“孟连事件”后果严重,影响恶劣,不仅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且严重伤害了边疆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云南省委不护短、不掩饰,在后处理上顺乎民意、动真来硬,从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到县委书记、乡镇领导等,均给予了严肃处理,并由此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令人击掌叫好。期盼我们的干部能从中汲取惨痛的教训,绷紧民本弦,念好民生经,切莫再做为既得利益“护法”的蠢事。(高福生) (来源:红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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