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重庆九月十日电(杜远)
作为中国首批进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试点的城市,重庆的社会福利企业在近两年时间里“脱胎换骨”。福利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也让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就业和生活有了着落。
二00六年十月,包括重庆、上海、浙江在内的十省市开始进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试点。“这一调整的初衷,是要让那些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给残疾人提供各类社会保障的福利企业得到实惠,最终实现让残疾人收益。”重庆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企业指导中心主任刘显明告诉记者。
据了解,上述政策调整的核心有两方面:其一,严格规范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雇佣残疾人数量不少于十人、且残疾人员工数量占企业员工总数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企业才能被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其二,享受税收优惠的单位范围从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举办的福利企业扩展到各类所有制福利企业,残疾人认定范围也从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扩展到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人员。
刘显明说,按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要求,企业在雇佣残疾人的同时,必须为残疾人提供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这就解决了残疾人生活的后顾之忧。此外,享受税收优惠福利企业范围的扩大也吸引了更多投资主体参与创办福利企业,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
二00七年十月,在重庆等省市试点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到全国铺开。加上之前一年时间的试点,新政策在渝运行近两年,在扶持福利企业、增加残疾人就业方面起到明显作用。
据统计,重庆现有按新规定认证的福利企业七百余户,数量较两年前减少二百余户。但与以往小、散、弱不同,规模以上企业占到福利企业总数的近一半。这七百余户福利企业吸纳的残疾人超过二万二千人,比两年前增加约五千人。且残疾员工工资均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全部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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